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是确认公民环境权,建立系统完整的环境权制度。
所谓环境权,是指公民等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如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采光权、通风权、安宁权和景观权等。环境权是人类面对传统文明尤其是工业文明时代所酿造的环境危机而提出的旨在享有安全、舒适的环境条件的新型权利主张。
环境权是生态文明时代的标志性权利。确保环境质量良好,使人们远离污染,更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环境权是联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和公众参与普遍行动的坚实桥梁。环境权是将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落到实处的最为有效的制度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