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通罪犯而言,减刑、假释途径几乎只有“华山一条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广东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张海则另有办法。因违法为张海办理“假立功”减刑,广东省政法系统已有15人被查。与多数司法腐败案件不同的是,因张海违法减刑案落马的政法官员中,14人来自传统上的“清水衙门”——司法行政、监狱和看守所系统。
在外行人看来,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四个环节中,法院审判显然最容易出现腐败。毕竟,被告人是否有罪、该当何罪、如何量刑,都是法院说了算。也许正因此,坊间学界对司法腐败的讨论主要都以法官为中心,其次才关注检察官和警察。然而就如张海案所示,在世人通常未予关注的监管场所,围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措施,腐败不仅比想象中容易,而且很可能比想象中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