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2012年第34期第69页第二栏第六段第五行,应为“以一家占地超过350亩的厂房面积计算”;第70页第一栏第一段第三行“30%的员工须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第76页第一栏第五行应为“地产业资深人士陈淮”。特此更正,并致歉。
本刊编辑部
本刊2012年第34期第69页第二栏第六段第五行,应为“以一家占地超过350亩的厂房面积计算”;第70页第一栏第一段第三行“30%的员工须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第76页第一栏第五行应为“地产业资深人士陈淮”。特此更正,并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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