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杂志
本刊2012年第31期第62页第二栏最后一段第一行起应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和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萧瀚则认为”;第74页第三栏第五段开头应为“京东从几百人的创业公司”。特此更正,并致歉。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