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以前钻研过比较宪法和比较行政法的缘故,尽管作为市井一诉师,仍然对国家、政府和公权力的话题颇感兴趣,凡遇与此相关之事,总忍不住想评论一二,并注意公权力和商业生活的关系。
去年2月我在财新博客上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在权力和宪法的博弈中,不是权力进了笼子,就是宪法进了笼子。当然,如果最终不是权力进了笼子,而是宪法进了笼子,那就不应该了”。新一届政府去年3月组建以来,一直强调简政放权,“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
大概是以前钻研过比较宪法和比较行政法的缘故,尽管作为市井一诉师,仍然对国家、政府和公权力的话题颇感兴趣,凡遇与此相关之事,总忍不住想评论一二,并注意公权力和商业生活的关系。
去年2月我在财新博客上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在权力和宪法的博弈中,不是权力进了笼子,就是宪法进了笼子。当然,如果最终不是权力进了笼子,而是宪法进了笼子,那就不应该了”。新一届政府去年3月组建以来,一直强调简政放权,“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