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女儿九岁,我们还在加拿大。她突然提出不想再上学了,立志要去快餐店工作——做汉堡包为什么需要了解因纽特人的生活呢?就算当收银员,现有的数学能力也绰绰有余了。她最中意的岗位是负责drive-through(驾车外带)窗口,—边把食物递给眼前的顾客,一边接下一位顾客的订单,眼耳口手,各司其职,互不干扰。这是需要multi-tasking(多任务管理)技能的!这可不是人人都拥有的。她妈妈我就经常错过她的呼唤,还辩解说自己是在专心写作(或者炒菜);而她却觉得自己聪明得可以一心二用,看电视从来不耽误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