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市场格局即将生变。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6月1日起生效,券商、保险、阳光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将获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对于券商而言,此前的大集合理财计划也将正式被公募基金所取代。
这意味着此前由国企主导的公募基金行业,有可能走出垄断。
变局前夜,对于券商、阳光私募及保险机构这些长期耕耘于私募业务领域的新晋者而言,公募业务恐怕不仅仅是表面看起来那样鲜美。除监管方面严格的准入门槛,新增的信批、后台、销售成本,全新的风控系统,公募人才储备的短缺及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同一股东对旗下不同资管部门的“一参一控”抉择,都令他们喜忧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