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先生是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曾参加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和现行宪法的起草工作,后来又参加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见证了新中国几乎所有重大的宪法时刻。
许崇德1929年出生于江苏青浦(今上海青浦),1947年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学习了旧中国的宪法。1951年,他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教研室。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届研究生,他系统接受了苏联宪法专家的训练,学习了苏联社会主义宪法的理论和制度。1953年毕业后,他留校任教,并且很幸运地参加了年轻的共和国宪法起草工作。当时,他的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中国近代、苏联及部分人民民主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资料,供制宪参考。当时我国制宪既继承了旧中国制宪的经验,也大胆借鉴了其他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宪制文明的成就,既不割断历史,也不闭门造车,采取了十分开放的态度。这也是我们今天进行宪法政治体制改革应该采取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