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实践证明,实际上是一个关于利益分配的政治经济学命题:在资金运用方,普惠金融致力于使更多的弱势群体获得金融服务;在资金来源方,普惠即更多公众(存款人或投资者)按照合意的价格向金融机构或市场出售自己的金融资源。多年来,各国普惠金融研究者和实践者更多关注前者,即融资可得性问题。因此,社区银行、只贷不存的小额金融、民间金融和资金互助社等多种普惠金融形式应运而生。2013年,在中国陡然壮大并伴随着,使得普惠金融向资金来源方发生倾斜,即公众发现作为资金价格接受者可通过t 0货币基金等方式获得更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