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违约引发的诸多问题中,防范系统性危机爆发无疑是重中之重,然而不加选择地实施救助只会将这一不可避免的危机爆发的时间推后,留下一个更大的危机在未来爆发。要解决目前的难题,中央政府一定要处理好中国金融系统存在的两股“黑暗力量”——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作为信托产品代销机构的银行必须负相应的责任。他们在代销信托产品时收取的渠道费过高,很难被视作没有利益瓜葛的中介商。事实上,投资者购买这类产品大多出于对代销银行声誉的确信不疑。信托公司的责任稍低于银行,但他们可谓是同谋,因为信托公司通常知道借款方的不可靠程度。银行和信托公司应该在不超过信托产品本金的前提下,承担五到十倍于佣金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