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腐败案的系列报道被严重侵权的事件,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它是中国网络著作权的基本生态环境的映射。
关于网站是否可以转载他人作品,中国的法律规则曾经出现重大摇摆。以2006年7月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条例》为分水岭,之前采用法定许可制,之后采用权利人明示许可制。当前网站对他人作品的非法转载之猖獗,在一定程度上可归因于法律的摇摆。
所谓“法定许可制”,相对应于“权利人明示许可制”,两者的相同在于:如果权利人明确表示拒绝转载,则都不可转载,转载即构成侵权。两者的差别在于:当权利人在文章中没有注明可否转载时,依法定许可制,则视为可转载;依权利人明示许可制,则视为不可转载,转载须经权利人明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