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学校提供一顿午餐,即“给食”制度。这是1954年通过的《学校给食法》规定的。这一制度不仅支撑了“二战”后学生的成长,还由此推动饮食教育。
最近,我走访了东京郊区的足立区新田学园。2007年,足立区长近藤弥生呼吁实现“日本最好吃的‘给食’”,旨在实现“零吃剩”,提供更好吃、又营养平衡的“给食”。
在新田学园第二校舍,一个有资质的营养师负责制定每个月的菜单,一家私营公司11个厨师,每天以当天收到的食材做饭菜,提供给800多名儿童。每一份饭菜,监护人承担295日元(约合17元人民币);区政府承担5日元,还承担500日元(约合28.9元人民币)设备费和人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