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23年的《》终于迎来了首次修改。
“稳健有余、开拓不足”。对于2013年12月23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学者们如此评价。
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通过。它正式确立了俗称“”的行政诉讼制度,被认为是中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然而,20多年来,这部法律的实施却难孚其望。
“民告官”长期面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问题。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过于狭窄,加上法院系统独立性、权威性不足,往往不敢立案、裁判。
实施23年的《》终于迎来了首次修改。
“稳健有余、开拓不足”。对于2013年12月23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学者们如此评价。
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通过。它正式确立了俗称“”的行政诉讼制度,被认为是中国民主与法治进程中的里程碑。然而,20多年来,这部法律的实施却难孚其望。
“民告官”长期面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问题。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过于狭窄,加上法院系统独立性、权威性不足,往往不敢立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