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十几年我国曾三番五次治理产能过剩,然而转型环境下产能过剩顽疾却久治难愈。如何总结已有政策实践经验,顺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以深化改革为取向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仍是在认识与实践上面临的难题。
大规模产能过剩治理可追溯到上世纪末:当时宏观通缩环境下,有关部门通过限制投资治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对一些部门实施严格投资审批管制,有部门提出三年不上新项目禁令。进入新世纪后,2003年-2004年经济扩张加速并伴随通胀压力,基于产能过剩等方面判断限制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三大行业投资,成为当时宏调政策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