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20年后,《税收征收管理法》迎来第三次修订。6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税务总局耗时五年起草的修正案,已在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
修正案主要内容有,税务申报当日办理登记并发证;个人纳税人应在居住地办理税务登记,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金融机构有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扩大了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强制征管权等。
施行20年后,《税收征收管理法》迎来第三次修订。6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税务总局耗时五年起草的修正案,已在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
修正案主要内容有,税务申报当日办理登记并发证;个人纳税人应在居住地办理税务登记,建立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金融机构有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扩大了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强制征管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