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两年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航)原客运营销委员会常务副总经理陈新迎来了自己的终审判决。2013年4月26日上午,上海市高级法院对陈新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宣判过程不足十分钟,陈新在宣判前回答了自己的出生日期等简单问题,判决书宣读完后,他即被法警带走。被带离法庭时,陈新侧目旁听席,面无表情。旁听席上,仅有三人旁听,其家属未到场。
1967年出生的陈新,湖北宜昌人,1989年毕业于中山大学中文系,先后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航)、东航工作。在这两家航空公司任职期间,他主要负责采购民航飞机、飞机发动机选型谈判、评估、决策以及机队规划、航班系统升级咨询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