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通报一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累计实现增加值1.2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低于全年“8%以上”的目标。国资委主任蒋洁敏提出,中央企业必须承担保增长的重大责任,要求增加值增长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达到10%以上,目前国资委已成立“保增长”工作小组,重点协调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然而,国资委成立“保增长”小组违背了其法定职能定位。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特定的“公共利益”并不符合全体国民利益。由于国有企业大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通过行政垄断方式定价,如果目标定在提高增加值,意味着它们会从民企和消费者那里获得更高的利润。此外,许多国有企业还驰骋在竞争性领域,做与民争利的事情。这样的增加值是“伪增加值”。国有企业若以此为目标,只是更有利于实现自己狭窄范畴的利益,而恰恰没有起到助力全国“稳增长”的作用。据天则经济研究所研究报告显示,国有企业事实上整体亏损。2001年至2009年,国有企业账面利润高达58462亿元,但从税收减免、资源低成本甚至无偿占用,以及财政补贴方面“占便宜”而少付多拿的合计约74914亿元,远远大于账面利润。所以,与其说“保增长”是中央企业重大责任,国资委不如首先推进国有企业从竞争性、营利性领域退出,这是真正符合国家利益的经济、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