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鸿篇巨制,小到一条微博,写得幽默有趣,是不少人的追求。但是幽默有趣乃发自心底,来不得半点造作,天生没这基因,又无后天训练,只能说是在“求逗”。在我目力所及范围,眼下这种写作不在少数,一副语不逗人死不休的架势。“求逗”已成为写作流行病的一种。
“逗”的原意是令人开心,令人笑,本来初衷挺好。可是,不止一次听到电视节目或者会议的主持人说出自鸣得意的句子,马上追加一句“此处应该有掌声”,甚至“此处应该有笑声”;更典型的是一些劣质相声,装疯卖傻作践自己,乞求台下观众笑。这都是利用他人的善良,甚至只是身体条件反射的本能,强迫人家笑,这就叫做“求逗”。说白了就是胳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