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金法》实施在即,基金经理可以有条件投资股票了。但昔日的明星基金经理郑拓无法享受这一政策,他正为“老鼠仓”案付出惨重的代价。
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2013年2月26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检方指控,郑拓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指使其前妻夏伟红(音)、前妻之妹夏伟玲(音),在2009年2月至8月,先后利用前妻和前妻之嫂的四个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基金买卖11只股票,交易金额超4638万元,非法获利1240万元,情节严重。
新《基金法》实施在即,基金经理可以有条件投资股票了。但昔日的明星基金经理郑拓无法享受这一政策,他正为“老鼠仓”案付出惨重的代价。
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2013年2月26日在上海市一中院开庭。检方指控,郑拓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指使其前妻夏伟红(音)、前妻之妹夏伟玲(音),在2009年2月至8月,先后利用前妻和前妻之嫂的四个股票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基金买卖11只股票,交易金额超4638万元,非法获利1240万元,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