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4日,美国法理学家、政治哲学家,继罗尔斯之后的又一位自由主义大师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因白血病在伦敦悄然仙逝,享年81岁。在此之前,学界传言,这位多产而高龄的思想家在近著《刺猬的正义》之后,仍在酝酿撰写新著,探讨跨越国家的正义问题。然而,上帝决定让这颗伟大的心灵安息。
德沃金1931年出生于美国麻省沃切斯特,后在罗德岛读完高中,考入哈佛大学。在哈佛时,他曾想攻读文学,但不久兴趣便转向了哲学。1953年他在哈佛取得文学学士学位,以罗德奖学金得主身份赴英国牛津大学留学,兴趣转向法律。当时,享誉世界的法学家赫伯特·哈特(herbert hart)正是牛津大学的法理学教授,毕业考试阅卷时,他惊讶地发现,德沃金的每张考卷都拿到最高分,而且其观点与他主张的法律实证主义针锋相对。或许当时哈特已经意识到,未来西方法学的“瑜亮之争”,将在他与这位美国青年之间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