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的改革将再次深刻影响中国的未来。
近期,政策调整消息频频。先是征地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12年底,历时三年敲定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往低估农村土地价值的征地补偿方式获实质性修改;再有地方政府接连表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1月18日,深圳市继2012年发布《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后,又允许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的工业用地上市流转。
这些看似碎片化的消息间有密切的关联,即都在不同程度尝试弥合中国土地制度二元化鸿沟。中国土地以城乡为界,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后者被国家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才能在城市土地市场交易。随着城市化发展,利用现有法律规定低价征收农村土地变为城市土地,再通过各地政府之手统一出让,成为城市发展获取土地和资金的重要方式,也造成大量农民失地。这种廉价的供给,支撑着改革开放至今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对土地的巨大需求。但高速经济增长过程恰恰是人们重新发现土地价值的过程。随着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原有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未来的经济增长能否健康持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这一举足轻重生产要素的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