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搞2012年度的“大事评选”,我以为7月21日的北京大暴雨应该算一件。这不是因为它“××年最大”或“××年一遇”之规模,而是由于国人——至少是北京人对此次事件的反应,在我们这个体制下是前所未见的。它应该预示着某种深刻的变化。
学习问责
北京“7•21”暴雨成灾导致至少79人不幸遇难的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一场关于超纪录雨情的论战。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说,这次灾难是因“61年来最大”的暴雨造成的,随即有人在网上质疑说1963年的雨量更大;当局又请专家解释说那场雨虽然程长面广,但就“24小时雨量”而言还是这次更大。然而网络时代使得公众检索更为方便,资料垄断更加困难,很快有人又专门针对“24小时雨量”举证说:《中国气象灾害大典(北京卷)》确有1963年8月8日“暴雨中心在朝阳区来广营,日雨量多达463.5毫米”、1972年7月27日“暴雨中心枣树林的最大日雨量为479.2毫米”的记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