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安排与税收征管,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二者共为一体、不可或缺。无论理论设计多么完美的税制,如果没有相应的征管措施支撑,也只能是无法付诸实践的空想。
税收征管是推进税制由理论设计到实践遵从的艺术
税收征管,是政府税务部门行使法律赋予的征税权过程,也是保障税制实施和增进税法遵从的一门艺术。税收征管的可行性决定了税收制度的实践基础。
从国际税收理论发展看,早在17、18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提出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思想,亚当·斯密提出平等、确定、便利、效率等课税原则,都强调了税收征管的重要作用。现代财政经济学家瓦格纳(wagener)和马斯格雷夫(musgrave)所归纳的税收原则,也体现了类似思想。这些将税收征管放在与税制安排同等重要位置的经典理论,对税收发展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