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作出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下称十八大)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按照过往四次党代会的惯例,在党代会闭幕当天,党代表和特邀代表,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于当天公布。
据十六大、十七大的做法,大会期间,大会主席团在举行第二次会议时,受上一届中央政治局委托,大会秘书长就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作说明。大会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上一届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这个建议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然后,在大会期间,党代表和特邀代表将审议人选建议名单,参加对人选的酝酿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