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组织”的概念,取代了此前沿用的“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称谓。
顾名思义,社会组织是指在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的社会中所存在的组织,通常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民间性等特点。发展社会组织,有助于更加合理、经济地提供公共产品,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相互协作,互动发展。
然而,迄今为止,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仍然以消极的行政控制为导向,由此导致社会组织的登记和成立门槛过高,大量社会组织无法依法注册获得合法身份,从而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组织”的概念,取代了此前沿用的“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等称谓。
顾名思义,社会组织是指在政府系统和市场系统之外的社会中所存在的组织,通常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民间性等特点。发展社会组织,有助于更加合理、经济地提供公共产品,推动政府、市场和社会相互协作,互动发展。
然而,迄今为止,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仍然以消极的行政控制为导向,由此导致社会组织的登记和成立门槛过高,大量社会组织无法依法注册获得合法身份,从而游离于法律监管之外。